摘要: 各國考慮征稅的理由在于,科技巨頭將應稅利潤轉移到低稅率國家,造成本國稅收損失。但反對者認為,“數字稅“可能導致雙重征稅,將對公司構成重大負面影響,也不利于國際貿易和投資。
作者:黃黛玉
2018年似乎對科技公司們不太友好,先是頻頻爆發數據泄露事件,上周又因亞馬遜和谷歌等科技巨頭的財報不及預期引發美股暴跌,如今更將有一大波“數字稅”來襲。
多國考慮征收“數字稅”
10月29日周一,據《華爾街日報》報道,多個國家正在研究向Facebook和谷歌母公司Alphabet等科技巨頭征收新稅。
上述媒體指出,受歐盟基于科技公司的收入而非利潤征稅的提案啟發,韓國、印度和至少另外七個亞太國家正在研究新稅事宜。而墨西哥、智利和其他拉美國家也在考慮新的稅收政策,旨在增加來自外國科技公司的稅收收入。
為韓國撰寫數字稅稅收報告的信息技術教授Pang Hyo-chang表示:“歐盟為大量亞洲國家提供了范本,我們可以仿效。”
而馬來西亞副財長Datuk Amiruddin Hamzah也在近日的一場活動上稱:“如果我們對這件事置之不理,國家將會損失收入”,此前有專家指出,馬來西亞正計劃在11月2日發布的2019年預算規劃中引入“數字稅”這個全新的稅收項目。
法國財長Bruno Le Maire更是認為,全球各國都應該征收“數字稅”。目前Le Maire正在歐洲就征收數字稅展開游說。他表示,這涉及到公平問題。
另外,英國財政大臣Philip Hammond也在本月稍早表示,正在起草一項針對廣告收入征收新數字稅的計劃,此舉將對谷歌和Facebook造成影響,但對亞馬遜的影響相對較小。
Hammond預計將在隨后財政預算中提出這些建議。但如果能事先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達成一項國際協議,這些計劃可能會被取消。
歐盟開先河
在今年9月的歐盟財長會議上,歐盟各國在對大型跨國互聯網企業征稅問題上的磋商取得進展,目標是今年年底前達成一致。
今年3月,歐盟委員會公布一項提案,擬對全球年收入超過7.5億歐元、歐盟境內年收入超過5000萬歐元的大型互聯網企業征收3%的臨時稅。這項提案預計將影響包括谷歌、Facebook和亞馬遜等在內的全球150家最大科技公司。
根據新的立法提案,任何一個歐盟成員國均可對發生在其境內的互聯網業務所產生的利潤征稅。并且如果歐盟各成員國統一開征科技稅,每年財政收入總計可增加50億歐元。
當時,包括奧地利、法國、西班牙、意大利、德國等在內的國家均打算推進3%的稅收計劃。這些歐洲大國認為,由于互聯網科技巨頭將應稅利潤轉移到低稅國家,已造成數百萬歐元的稅收損失,希望盡快出臺解決方案。
不過,愛爾蘭、瑞典、芬蘭、丹麥和馬耳他等國家卻表達了強烈的保留意見。這些國家普遍是低稅小國,由于其境內駐有大型美國跨國公司,他們希望歐盟的改革能夠與全球科技稅制改革結合起來,而后者已經討論多年,至今毫無成效。
反對者的聲音:“數字稅”將導致雙重征稅
上周五,代表諸多科技公司的信息技術產業協會(Information Technology Industry Council)警告稱,“數字稅”可能導致雙重征稅,將對所有行業的公司構成“切實而重大的威脅”。
而包括跨國公司和出口大國在內的“數字稅”反對者表示,各國的新稅收政策將損害中小型企業的利益。他們表示,這些舉措可能導致對企業利潤的雙重征稅,從而抑制國際貿易和投資。
不過《華爾街日報》也提到,谷歌和Facebook目前對“數字稅”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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