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2 日消息,據老板聯播報道,近日,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西單分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被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


企查查顯示,主要違法事實為,此前消費者從當事人處購買一部 iPhone 11 Pro 手機和一份 AppleCare + 服務計劃,享受 270 元商戶折扣。后該消費者前往當事人處要求其提供年年煥新服務,當事人以“iPhone 年年煥新計劃不得與任何促銷、活動、折扣、優惠同時享受”為由予以拒絕。
經查實,該理由不屬于正當理由。處罰結果為警告,并罰款 50000 元。

蘋果官網多處關于年年煥新計劃的內容均提到購買指定新款手機時,只要加購 AppleCare + 服務計劃即可享受年年煥新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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